六大关键词读懂珠海新一轮国企改革重点
发布时间:2017/7/17
2017年被看作是国企改革2.0时代的开端,也被认为将取得突破性进展。长期奋战于国资国企改革前沿的珠海,率先掀起了新一轮国企改革的热潮。
南方日报记者了解到,目前,珠海市国企改革发展的“1+N”系列制度框架已经基本搭建。《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于近日正式印发实施,9个配套制度征求意见在修改完善后也将很快推进实施。
省党代会报告提出,要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珠海此轮改革将坚持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资监管,坚持简政放权管放结合,坚持创新驱动开放引领,坚持强化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
按照目标,到2021年,珠海国资50%以上新增投资要投向高端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营业收入超千亿元企业从1家增至2家,力争2家进入世界500强;营业收入超百亿元企业从2家增至4-5家;上市挂牌企业数量从10家增至30家,培育创新型企业数量从11家增至50家。
资本布局
资本投向向实体经济领域集中
加大国资在西区资产配置比重
推进国有资本布局战略性调整,是深化国企改革的重要任务。
在本轮改革中,珠海将聚焦先进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城市运营“三大领域”,推进国有资本向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以及未来可能形成主导产业的实体经济领域集中,向基础设施与民生保障等关键领域集中,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集中。
按照目标,到2021年,珠海国企50%以上新增投资要投向高端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国有资本在高端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的集中度明显提高。

具体来说,珠海将加大对智能制造、先进装备、航空制造等高端制造业的投入,支撑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支持发展实体经济;
大力发展与制造业紧密相关的生产性服务业,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重点发展创新金融、旅游会展、现代商贸、港口物流、特色航空、生态农业等产业,增强国有资本辐射能力;
努力推进智能制造、生态环保、旅游产业、创新产业等产业园建设,培育一批以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国有大型骨干企业群体为主导的产业集群。
产业导向外,珠海还将加大国有资本在珠海西部地区资产配置比重,在珠海东西部融合发展中发挥引领作用。
优化资本投向的同时,如何促进国有资本结构优化也是难点之一。
按照“产业相近、行业相关、主业相同”原则,珠海将通过合并、划转、并购等多种方式,推进市属企业存量资产的重组整合,做强做优做大主业。
其中,对与主业不相关的辅业、领域,未能进入市属企业前3名的业务板块,由位居该板块前3名的市属企业重组整合,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增强核心竞争力。
资本运营
到2021年上市国企数增至30家
组建三类国有资本基金
在本轮改革中,国有资本将更多地从过去注重企业的日常经营向注重资本安全性、功能性、流动性、盈利性和持续增值性方向转变。
推进国有资产资本化是实现这一转变的重要手段。
《意见》提出,到2021年,珠海上市挂牌国企数量要从10家增至30家。珠海将鼓励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在新三板挂牌,鼓励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通过首次公开募股、借壳等方式实现核心业务整体上市;支持已有上市平台的企业通过定向增发、资产置换等方式,实现主营业务整体上市;推动有实力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发展优势产业;支持整合综合性产权交易市场,推动非上市国有股权在全省公开市场通过产权交易有序流转。
深化产融结合是另一重要战场。
去年底,珠海首只专注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投资母基金——珠海城市发展投资基金正式启动运作,通过42.2亿元市财政可撬动逾14倍社会资金。
《意见》显示,除城市发展基金外,珠海还将组建产业投资基金和国企改革发展基金。通过国有资本基金的引导,吸引母子基金、产业基金、创投基金、并购基金、公募基金等落户珠海,促进各类型基金的体系化发展。
其中,产业投资基金投资运营具有前瞻性、战略性、创新性的产业项目,发挥产业投资基金在全市产业转型升级中的引领作用;国企改革发展基金将为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资监管、推进企业改革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支持国有企业依托基金平台建立和完善企业股权融资机制,降低企业负债率。
分类分层
国企拟分三大类别
分类发展分类考核
根据国有资本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意见》将珠海国有企业分为竞争类、特定功能类和公共服务类,通过界定功能、划分类别,实行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监管、分类定责、分类考核。对跨分类业务、特殊业务和竞争性业务实行业务板块有效分离,独立运作、独立核算。
如何分类?《意见》提出,按照谁出资谁分类的原则,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负责制定所出资企业的功能界定和分类方案,二级三级企业由集团层面制定。
分类完成后,竞争类国企要按照市场化要求运作,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要积极实现股权多元化,国有资本可以相对控股,也可以参股,并着力推进整体上市。
考核方式上,对竞争类国有企业,采取以经济效益为主的考核办法,重点考核经营业绩指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市场竞争能力。
特定功能类国企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资本运作等工作,以完成战略任务或政府重大专项任务为主要目标,兼顾经济效益。
集团层面,特定功能类国企要保持国有独资,二级以下企业非竞争性业务保持国有资本绝对控股,竞争性业务国有资本可以控股,可以参股,促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
考核方式上,除考核经营业绩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外,将加强对服务政府战略部署、保障社会经济发展、发展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以及完成特殊任务的考核。
公共服务类国有企业主要承担城市供排水、公共交通、燃气供应等重要民生领域工作,以保障民生、服务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主要目标。
考核方式上,将重点考核其成本控制、产品服务质量、营运效率和保障能力,根据企业不同特点有区别地考核经营业绩指标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并引入社会评价。
创新驱动
支持国企打造产业创新驱动核心平台
创新人才可给予股权和分红权等激励
《意见》提出,珠海将强化国有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加强技术研发、技术改造和信息化建设,加大自主研发投入强度,增强国有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支持国有企业打造产业创新驱动核心平台,建设智能装备技术研究院、知交所等多个国家级、省级、市级创新平台。

同时,鼓励国企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业机构、设计单位联合重组,建立战略联盟,主动承担与企业优势产业相关的重大科技平台建设任务;鼓励企业吸引风险投资,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加快实现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
创新能否落到持续,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投入长效机制是关键。为此,珠海将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建立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选人用人机制,探索更为灵活的引才引智机制。对于在科研成果转化、研发和管理创新中作出重要贡献的团队和人才,可以在股权和分红权等方面给予激励。
同时,鼓励企业先行先试,建立容错机制,积极探索综合排名和单项奖励机制、项目跟投机制、集团对下属企业的清单管理机制、创新项目贴息机制、超额研发投入后补助制度等,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混合所有制
以二三级企业为侧重稳妥推进
鼓励国有资本入股非国有企业
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是深化国企改革的重要突破口。
2016年末,珠海市属企业归属国有权益891.63亿元,占所有者权益1,646.87亿元的54%,撬动了近2倍(1.85)的社会资本。但总体来说,国有资本对非国有资本的带动融合、协同盈利能力还较弱,资产证券化程度与资产总额不匹配,企业潜力没有完全释放。
如何真正吸引民营资本、社会资本进入国有企业?《意见》提出,珠海将坚持增量为主,二三级企业为侧重,稳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不搞行政命令,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珠海市国资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国有企业引入战略投资者,要同步考虑品牌、管理、人才、技术等因素,实现战略协同、管理整合和文化融合。
参与方式有哪些?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股权置换等多种方式均得到提倡。同时,珠海还鼓励国有资本加强与境内外具有相关优势的产业资本进行合作对接,与行业上下游企业发展形成完整产业链。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另一方面,国有资本入股非国有企业也得到了支持。
“国企可通过市场化方式,以公共服务、高新技术、生态环保、战略性产业为重点领域,对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强、风险可控的非国有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上述负责人表示,珠海鼓励国企通过投资入股、联合投资、重组等多种方式,与非国有企业进行股权融合、战略合作、资源整合。
探索实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也是改革重点之一。
具体来说,珠海优先支持人才资本和技术要素贡献占比较高的转制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服务型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支持对企业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较大影响的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等持股。员工持股主要采取增资扩股、出资新设等方式。
国资监管
以管资产为主转向管资本为主
探索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坚持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资监管”是珠海本轮国企改革的基本原则之一,也是改革的重中之重。
珠海提出,要准确把握国有资产出资人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定位,实现以管资产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推动国有企业成为独立市场主体,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营效率。
由管实物形态的国有企业向价值形态的国有资本转变,关键一步是“放权”。
《意见》表明,珠海将以建立健全出资人管理事项清单制度为切入点,实行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对监管企业、监管企业对下属企业清单管理,调整优化监管职能,分类明确监管清单、报备清单和奖惩清单,对未列入清单的事项,由企业自主决策,切实减少出资人审批核准事项。
“权责清单拟下放7项权力、授权1项权力,占国资委的现有权责33项的五分之一,力度很大。”市国资委相关负责人透露。
管好董事会,管活经营层是一大目标。《意见》显示,对于管理运行规范、公司治理完善、内控机制健全、生产经营稳健且3年内未发生重大经营风险的国有企业,逐步授予董事会行使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市场化选聘、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等职权。
净资产额50%范围内的主业投资,职工工资总额和中层管理人员薪酬水平,以及二级及以下非重要子企业的产权转让、增资扩股,三级及以下子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制,市属企业内部的国有股权、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等事项,由市属企业自主审批,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不再审批、核准。
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也将进一步改革。《意见》表明,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可依法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并授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本履行出资人职责。珠海将选择1-2家具备条件的企业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探索有效的运营模式。
监管不越位,但也不能缺位。
为此,珠海将进一步强化企业内部监督,明确监事会、审计、纪检监察、巡察以及法律、财务等部门的监督职责,完善监督制度,增强制度执行力。
同时,建立健全高效协同的外部监督机制,强化出资人监督,加快国有企业行为规范法规制度建设,加强对企业关键业务、改革重点领域、国有资本运营重要环节以及境外国有资产的监督,规范操作流程,强化专业检查。
链接
改革目标:
到2021年,在国有企业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更加符合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现代企业制度、市场化经营机制,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更趋合理,造就一批德才兼备、善于经营、充满活力的优秀企业家,打造一批主业突出、具有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国有骨干企业,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努力实现五个目标:
1.国有资本布局不断优化。国有资本进一步向前瞻性战略性产业集中,向未来可能形成主导产业的实体经济领域集中,向基础设施与民生保障等关键领域集中,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集中。50%以上新增投资投向高端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国有资本在高端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的集中度明显提高。
2.企业核心竞争力明显提升。国有企业实施“千百十工程”,营业收入超千亿元企业从1家增至2家,力争2家进入世界500强;营业收入超百亿元企业从2家增至4-5家;上市挂牌企业数量从10家增至30家,培育创新型企业数量从11家增至50家;打造一批在国内有影响力的国企品牌;净资产收益率达到8%以上。
3.经济社会贡献显著增强。国有企业对全市GDP的拉动作用显著提高,对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和税收的贡献明显增强,对城市建设支撑功能和民生服务保障功能进一步提升。
4.国资监管体系更加完备。法人治理结构更加健全,市场化机制更加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更加成熟,监管手段和方式不断优化,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系基本实现,监管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全面落实。
5.企业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工作体系更加完善,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更加巩固,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充分发挥。
数据
截止2016年底,市属国企资产总额5,331.07亿元,所有者权益1,646.87亿元,归属国有权益891.63亿元,资产负债率68.9%。经济总量排名全省第三,仅次于广州和深圳。
今年1-5月,市属国企实现营业总收入669.97亿元,同比增长21.84%;实现利润总额111.36亿元,同比增长56.62%;实现净利润90.74亿元,同比增长58.39%,其中归属国有净利润31.52亿元,同比增长149.98%;实现GDP237.75亿元,同比增长36.71%;上交税费86.49亿元,同比增长24.49%,高于全市税收13.9%的增长率,为全市经济“开门红”和“双过半”提供有力保障。